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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监管政策研究
刘明康告诫银行:不要在高杠杆率下搞金融创新
作者:苗燕 | 2009-06-09 | 来源:上海证券报 | 浏览:2657次

        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23日在“国际掉期与衍生工具协会(ISDA)第24届北京年会”上表示,银监会坚决赞成金融创新,但坚决反对在高杠杆率下搞金融创新,去赚取自己的奖金;坚决反对产品的复杂化,在没有透明度的情况下推进金融创新;坚决反对严重脱离实体经济和实际需要的金融创新。


        刘明康指出,中国银行业要创新,要积极参与到衍生产品的发展推进过程中,但是必须遵循风险可控原则、成本可算原则,以及增加产品透明度原则。“在这三个条件下,根据中国市场的发展条件和我们交易对手的实际情况,以及中国市场架构下的法规制度,有序地开展衍生产品的创新和发展。”


        衍生产品的基础是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因此,刘明康强调,对这一问题要有充分的认识。当银行在从事衍生产品业务时,要遵循买者自负、卖者有责的要求。银监会也会通过功能监管,对衍生产品业务进行风险的分析和预警。金融衍生产品只有在客观环境相对成熟的情况下,才能充分发挥其管理风险的功能,避免产生新的更大的风险。


        刘明康在分析造成此次世界金融危机的原因时指出,过分依赖评级机构、过分信赖模型、流动性管理欠缺、会计标准不完善、衍生产品的缺陷等都是存在了很多年的问题,而且都不是造成危机的根本原因。


        刘明康认为,造成危机的原因最不能忽视的是银行与资本市场之间的防火墙拆除,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两个“轮子”同时失灵。此外,监管当局过度迷信创新的推动力和市场的自我调节能力,放松了审慎性监管;金融机构的杠杆率过高,过度使用负债;以及监管者忽略了对金融机构激励约束机制的监管等,都是引发金融危机不能忽视的原因。尤其是危机处理的部分方法存在缺陷,引发了新的信用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