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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监管政策研究
银行业协会叫停房贷返点
作者:冯哲 | 2010-01-14 | 来源:财新网 | 浏览:1025次

         近日,中国银行业协会正式下发《关于规范做好个人房地产按揭贷款业务维护市场秩序的自律共识的通知》(下称《通知》),叫停房个人按揭业务领域长期存在的“房贷返点”现象。

        《通知》要求,自2010年1月1日起,停止以任何形式向房贷中介及其从业人员支付与所提供的服务不对称、纯粹业务介绍的“返点”费用。

        《通知》还要求各会员银行要规范贷前审查制度。银行要做好尽职调查,坚持独立审贷,重点审核借款人的信誉程度、收入证明、偿还能力的真实性。要与借款人面谈贷款申请,面签贷款合同。各会员银行要进一步规范与房贷中介机构的合作行为,对房贷中介机构全面进行摸底排查,选择规模大、人员资质符合标准及日常管理规范的中介机构进行合作,对不良中介要杜绝合作。

        “银行业协会毕竟只是行业自律组织,约束力相对监管部门较弱,这更多的是对前期银监会相关要求的一个强化,预计对市场影响不大。”某银行房地产事业部人员表示。

        为争取个人按揭业务,各家银行纷纷向房贷中介甚至开发商支付“房贷返点”。这种情况在2009年尤为盛行。

        2009年二季度,银监会曾就此问题进行调查,发现在办理二手房按揭业务过程中,部分银行向房贷中介支付的手续费由原先的1.5‰-3‰大幅上涨至1.2%-1.3%,如果加上贷款经办行向客户的返点,个别银行总返点比例高达1.8%。如此高费率意味着,经此放出的按揭贷款业务,在最初的四五年之内都处于贷款亏损状态。

        2009年6月中旬,银监会就此特别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按揭贷款风险管理的通知》(银监发[2009]59号),提醒商业银行高度重视房地产按揭贷款业务中出现的“四假”(“假按揭”、“假首付”、“假房价”、“二套房贷”标准放宽)问题;要求各家银行“不得以征信系统未联网、异地购房难调查等为由放弃‘二套房贷’政策约束,不得自行解释‘二套房贷’认定标准,不得以任何手段变相降低首付款的比例成数。”

        此后包括“房贷返点”等问题虽有减少势头,但未根绝。最近一次银监会的调查发现,浙江省某些银行向中介支付返点的问题仍存,比例仍最高接近1%。而在抢市场的诱导下,少数银行为节省人力和管理成本,甚至全权委托房产中介办理二手房抵押登记手续。来自监管部门的意见认为,这类行为极易引发假按揭、骗贷等虚假交易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