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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考试委员会
中国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简介
作者:cbi | 2021-07-13 | 来源: | 浏览:1712次

    2013年11月23日,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银监会联合发布了《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人社部发[2013]101号),将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统一规划,并更名为“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中国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考试专家委员会”)是在原“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考试”调整为“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后重新设立的。

    考试专家委员会构成:由中国银行业协会部分会员单位分管人力资源或教育培训工作的领导组成。考试专家委员会为最高权力机构,负责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全面工作,下设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为日常办事机构,指导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相关具体工作,设在中国银行业协会成立的东方银行业高级管理人员研修院。

    考试专家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协会轮值会长单位推荐副行(总)级(含)以上领导兼任,主任单位分别由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轮值兼任,每届任期三年。

    考试专家委员会设副主任委员十二名,分别由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非主任委员单位机构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轮值单位、城市商业银行工作委员会轮值主任单位、外资银行工作委员会轮值主任单位和农村合作金融工作委员会轮值主任单位等十二家机构推荐的副行(总)级(含)以上领导兼任。

    考试专家委员会设委员若干名,由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外资银行推荐的副行(总)级(含)以上领导兼任。

    考试专家委员会的工作职责:(一)建立和完善资格考试规章制度,推进资格考试的制度化建设;(二)确立资格考试标准和用人规范,为银行业人力资源管理提供相关的依据;(三)研究审定银行业资格考试的科目、考试大纲、考试试题和考试合格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