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银行业高级管理人员研修院: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东方银行业高级管理人员研修院(以下简称为研修院)的财务报表,包括2017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7年度的业务活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研修院2017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7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研修院,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其他信息
研修院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除财务报表和本审计报告以外的信息。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误。
基于我们已经针对审计报告日前获取的其他信息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该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误,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四、基本情况
1、研修院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批准,于2013年3月26日领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2016年11月10日换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登记证书有效期限2016年11月10日至2020年11月10日。开办资金伍佰万元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1000007178355230。法定代表人潘光伟,主要经费来源为服务收入,住所为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20号航宇大厦B座11层,业务主管单位为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业务范围为教育培训、研讨讲座、咨询服务、考察交流。
2、截止2017年12月31日,研修院未设独立核算财务的分支机构。
3、截止2017年12月31日,研修院无对外投资的实体机构。
4、截止2017年12月31日,研修院无会员成员。
5、研修院2017年末职工53人;理事长1名,理事10名,均不从研修院领取薪酬,工作人员53人,其月人均工资26,839.54元。
五、财务状况
1、研修院截止2017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41,537,531.19元,其中:货币资金39,956,750.73元,应收款项1,057,745.41元(其中应收账款144,000.00元,其他应收款913,745.41元),预付账款0.00元,待摊费用32,390.02元,固定资产原值3,033,668.10元,累计折旧2,658,398.07元,固定资产净值375,270.03元,无形资产115,375.00元。
2、研修院截止2017年12月31日负债总额为37,242,916.81元,其中:流动负债37,242,916.81元、长期负债0.00元、受托代理负债0.00元。
3、研修院截止2017年12月31日净资产总额为4,294,614.38
元,其中:限定性净资产0.00元,非限定性净资产4,294,614.38元。
六、收支情况
1、研修院2017年度收入93,645,155.98元,其中:捐赠收入0.00元,会费收入0.00元,提供服务收入93,233,177.36元,商品销售收入0.00元,政府补助收入0.00元,投资收益0.00元,其他收入411,978.62元。
2、研修院2017年度费用合计88,200,104.68元,其中:业务活动成本52,688,969.08元,管理费用35,429,555.50元,筹资费用0.00元,其他费用81,580.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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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