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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修院要闻
银行前沿问题大讲堂第二十六讲—“中国动产融资业务发展探讨”活动在京举行
作者:不详 | 2014-07-14 | 来源: | 浏览:2008次

    中国银行业协会秘书长、东方银行业高级管理人员研修院监事长陈远年主持本次大讲堂

                                           国际金融公司(IFC)专家黄琳演讲

                                          珠海华润银行副行长马黎民演讲

                                中国银行业协会首席法律顾问、维权部主任卜祥瑞演讲

                                                           大讲堂现场

    2014年7月11日,由中国银行业协会、东方银行业高管研修院联合主办的银行前沿问题大讲堂第二十六讲—“中国动产融资业务发展探讨”在京举行,共有来自近50家机构的130余名代表参加了此次活动。国际金融公司(IFC)技术援助官员黄琳、珠海华润银行副行长马黎民、中国银行业协会首席法律顾问、维权部主任卜祥瑞分别就“动产融资概览”、“中国银行业供应链金融动产融资行业实践经验”、“动产质押融资法律风险管理”三个主题发表了重要演讲,并与参会代表进行了互动交流和探讨。中国银行业协会秘书长、东方银行业高级管理人员研修院监事长陈远年主持了本次大讲堂,中国银行业协会副秘书长、东方银行业高级管理人员研修院总监郭三野陪同出席。
          国际金融公司(IFC)专家黄琳就动产融资领域担保物权制度改革的相关问题、动产融资的基本思想、国际前沿理念及最佳实践进行了全面概述。黄琳女士还结合国际良好实践提出了金融机构动产融资未来发展方向,包括尽快改革工商系统的设备、存货担保物权登记体制、对担保品管理行业进行适度监管、明确违规者的刑事责任以及如何进一步完善正在形成中的全国的应收款融资平台。黄琳女士表示,动产融资在中国的市场潜力仍然很大,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意义极为深远。
          珠海华润银行副行长马黎民阐述了供应链金融的主要参与者、业务特点和典型业务模式,具体分析了供应链金融对不同参与主体的影响,并对供应链金融动产融资产品体系及风险控制实践进行了介绍,着重突出对中小企业动产融资解决之道和风控模型的介绍,并以“钢贸事件”为案例进行了剖析。
          中国银行业协会首席法律顾问、维权部主任卜祥瑞从三个方面介绍了动产质押融资法律风险管理,包括动产质押融资风险的四个表现;动产质押第三方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对第三方管理的法律关系,特别是融资担保品管理合同关系;最后对如何防范动产质押相关法律风险提出了建议。
          中国动产融资业务的发展对银行金融机构提高市场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银行亟需进行改革和创新,推出符合市场需求的新型金融产品,同时创新商业模式、寻求传统核心业务之外的盈利增长点,增强市场竞争力。本期大讲堂旨在通过借鉴国际动产融资领域先进经验,积极提升中国银行业动产融资的风险防范能力和业务管理水平,健全管控机制,从而更好地推进我国动产融资服务体系建设,促进融资业务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