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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关于组织考试作弊罪的相关规定
作者:不详 | 2015-03-17 | 来源: | 浏览:11778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草案)》的有关规定,“在国家规定的考试中,组织考生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我会组织的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属于国家规定的考试序列,定为秘密级国家秘密。请广大考生自觉遵守有关规定,诚信参考。